案例2 兼营农业免税项目的企业的筹划

案例2 兼营农业免税项目的企业的筹划

基本情况

某农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增值税免税产品和加工适用17%税率的应税食品。该企业每月的农业产品销售额预计为60万元,加工食品含税销售额预计为40万元;用于生产农产品的进项税额预计3万元,用于加工食品的进项税额预计2万元。

问:该企业应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要求不能通过提价转嫁税负)(https://www.daowen.com)

筹划分析

企业可以将免税产品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分开核算,其纳税情况与未分开核算时大有不同。

【方案一】未进行单独核算,则:

图示

【方案二】单独核算,则:

图示

筹划结果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是否将免税产品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分开核算,纳税情况有所不同,企业单独核算每月可以节减增值税约5.72万元(9.53-3.81)。

特别提示

上述案例中,只是说明在兼营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有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在具体进行税收筹划时,还需综合考虑其他一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