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题解

章烶,生卒年不详。雍正《四川通志》卷三十一《职官中·旧设达州知州》载:“章烶,浙江举人,康熙二十五年任(达州知州)。”后于康熙三十年前后升任汉中府通判。通判,主管粮运、农田、水利和诉讼等事务,地位仅次于府、州长官。(https://www.daowen.com)

这两首诗,就写了他任通判汉中府时,去城固、洋县巡察途中的所见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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