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 安全要求

9.2.4  安全要求

(1)生产装置区的所有物料(如合成气、甲醇等)均易燃、易爆、有毒,要建立环境及安全监测制度,控制排放量及污染因子浓度,如空间及地沟处尘毒浓度必须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一氧化碳对应30 mg/m3,甲醇对应50 mg/m3)之内,对超标区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甲醇合成是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进行的,要杜绝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操作人员要会熟练使用消防及气防器材,对生产过程出现的异常情况能够采取积极主动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措施。

(3)在各项实训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自觉地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