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目的的实现
教育目的是全部教育工作的灵魂。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目的对教育工作导向、选择、激励和评价的功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目的,努力达到培养目标,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所有教育工作者都应该认真研究如何学习、贯彻、实现教育目的。为了实现教育目的,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一)端正教育思想,形成明确的教学目标意识
在我国教育目的实践中,中小学多年来一直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应试教育的倾向,严重违背了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应试教育倾向给我国教育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一是注重少数学生的发展而忽视了全体学生的发展,客观上造成了“陪读”现象,以牺牲多数人的发展来获得少数人的发展,违背了教育最起码的平等性原则,有悖于教育的宗旨,不利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二是只注重学生素质个别方面(主要是知识)的发展而忽视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在考试“指挥棒”下,“唯书”“唯考”,大搞题海战术,学生死记硬背,师生眼睛只看到考试分数、升学率,从而给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造成明显的消极影响,如身体素质下降、心理问题增多、品德滑坡等;即使在掌握知识方面,也常常只停留在机械记忆和重复训练方面,难以达到理解、贯通、灵活运用和创新层面。
应试教育倾向的产生有其社会历史原因,也有教育自身的原因。从根本上看,现阶段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与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巨大需求之间的矛盾、社会选拔竞争和利益分配机制是应试教育倾向的主要原因。当然,传统文化、用人机制、教育结构、高考制度、教育评价等方面的问题也都从不同角度影响着应试教育倾向的产生和泛滥。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教育工作者对于教育目的的不合理认识对应试教育倾向的泛滥在实践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实现教育目的,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首先是要端正教育思想,切实确立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取向是随着应试教育倾向的出现而提出的。从本质上看,素质教育就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价值取向,是对教育本质认识的回归。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工作者应深入学习、领会素质教育和国家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在教育改革的实践中,端正教育思想,确立起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辩证地看待学生的共性素质和个性素质,从整体上关注学生的发展。
从具体教学实践来看,教育工作者应形成明确的、合理的教学目标意识。教学目标意识是教育目的及其意识的具体化,它可以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目标要求一步一步地行动,并最终达到教学目标。相反,缺乏教育目的意识的教师,即使在教学方案中写着教学目标,但行动起来仍可能将目标要求忘得一干二净,课堂教学也因此而失去了方向和调控的准则,从而陷入混乱状态。
在形成教育目的意识中,一方面,教师要经常提醒自己,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的教学是“盲目”的教学,往往事倍而功半。借此形成一种心理定式,即关注目标导向教学,时常反思自己是否牢记教学目标。另一方面,教师要经常性地与有关人员如其他教师、学生讨论教学目标的确定和执行情况,听取意见,及时调整或更新教学目标,不断提高目标的合理性。
(二)科学地设置和陈述教学目标
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的设置与陈述是否得当,从教育目的体系的角度看,会直接影响教学目标和国家教育目的的实现。
只有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目标才能指导教学实践,才能更好地指导教育测量和评价。正是基于这一点,20世纪50年代以后,以布卢姆(B.S.Bloom)为首的一批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掀起了反含糊性教学目标运动,并在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教育目标分类学》(共三分册:认知领域分册、情感领域分册和动作技能领域分册),从教育测量和评价的角度提出目标分类。在认知领域,根据学生认知发展的水平,将认知目标由低到高分成六级: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在情感领域,根据价值内化的程度,将情感目标由低到高分成五级:接受、反应、价值化、组织、价值与价值体系的性格化。在动作技能领域,目标由低到高分成七级:知觉、准备、有指导的反映、机械化、复杂的外显反映、适应和创新。随着现代信息加工心理学的发展,加涅(R.Gagne)等人从信息加工的角度将学习结果分为三个领域,即认知、态度、动作技能。从广义的知识分类观来看,认知领域的学习结果包括言语信息(陈述性知识)和智慧技能、认知策略等三个部分,智慧技能和认知策略合称为程序性知识。根据加涅的观点,智慧技能又可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即辨别、具体概念、定义性概念、规则和高级规则。辨别即区分事物之间的不同点;具体概念即识别具有共同特征的同类物体;定义性概念即运用概念的定义特征对事物进行分类;规则即运用单一规则办事;高级规则即同时运用几条规则办事。现代教育心理学者还具体研究了学习的类型、阶段、条件等。学习类型与学习的结果分类一致,也可分为言语信息学习、智慧技能学习和认知策略学习或陈述性知识学习和程序性知识学习。陈述性知识学习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信息进入短时记忆,与长时记忆中被激活的相关知识建立联系,从而出现新的意义的建构;第二阶段,新建构的意义贮存在长时记忆中,如果没有复习或新的学习,这些意义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出现遗忘;第三阶段,意义的提取和运用。程序性知识的学习一般也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与陈述性知识学习相同,即将程序性知识作为陈述性知识来学习;第二阶段,通过应用规则的变式练习,促使陈述形式向程序形式转化;第三阶段,程序性知识的发展的最高阶段,规则完全支配人的行为,技能达到相对自动化的阶段。一般而言,有效学习离不开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和主动的加工活动,也与教材组织和呈现、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应用、教师知识水平和人格特征密切相关。“布鲁姆的认知领域目标分类主要是为了指导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而建立在加涅的学习结果分类和现代认知心理学最新成果基础上的知识分类学习论,不仅有利于学习结果的测量和评价,而且有利于导学和导教。”[46]我国也有学者提出了本土化的教育目标分类。目标分类或学习结果分类是设置和陈述教学目标的基本标准,只有在掌握目标分类和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设置和陈述教学目标。(https://www.daowen.com)
教学目标的设置与陈述一般来说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教学目标的内容应是预期学生学习的结果,是通过一定的教学活动后,学生的内在能力、情感和外在行为的变化,而不是教师的行为;二是教学目标设置和陈述应从教材和学生已有水平出发,符合学与教的基本原理,具有切实可行性;三是教学目标设置和陈述应力求明确、具体,可以观察和测量,尽量避免用含糊的和不切实际的语言陈述目标;四是教学目标的内容应涉及多个学习领域,目标范围广泛。目标应尽可能地涉及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等领域,包含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的规定;五是教学目标应反映学习结果的类型,如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或言语信息、概念、规则、问题解决、态度和动作技能等;六是教学目标设置和陈述应反映学习的阶段,注意目标的层次性。在学习的阶段方面,例如,规则的学习必须以概念的学习为先决条件,程序性知识的学习是以相应的陈述性知识的获得为基础的,在教学目标设置与陈述中应反映这一点。注意目标的层次性,还要求根据学生能力水平的差异,提出不同的学生应达到的不同的目标水平。
在教学目标的陈述中,当代教育心理学家一般认为,用传统的方法陈述的教学目标含糊不清,使人无法捉摸。因此发展起了克服教学目标含糊性的陈述方法,其代表性的有马杰的行为目标、格伦兰的内部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艾思纳的表现性目标、加涅的五成分式目标等陈述方法。这里简要介绍行为目标和内部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目标。
行为目标是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描述目标。马杰根据行为主义心理学思想提出行为目标应具有三个要素:一是说明通过教学后学生能做什么(或说什么);二是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三是规定符合要求的作业标准。例如,“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这是一个含糊性的教学目标,运用行为目标的陈述要求可以描述为:“提供报纸上的一篇文章,学生能够将文章中陈述事实与发表议论的句子分类,至少85%的句子分类正确。”
行为目标虽然避免了目标陈述的含糊性,但它只强调行为而未注意到学生内在的心理过程。坚持学习的认知观的心理学家认为学习的实质是内在心理的变化,因而提出了一种折中的陈述目标的方法,即采用描述内在心理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方法陈述目标。教师在陈述目标时应首先明确如记忆、知觉、创造、欣赏等内在心理变化,为了使内在心理变化可以观察和测量,陈述目标还应列举反映这些内在变化的行为样品。
教学目标的设置和陈述是一门较复杂的、不易掌握的技术,因此需要在广大教师中加强有关理论与技术的学习,加快技术的掌握和推广。
(三)用目标与手段的关系调节教学行为
在教学目标确定并付诸实践之后,能否按照预期的计划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从而实现教育目的,主要取决于教师与学生的教学行为。为了实现教育目的,必须调节好目标与手段的关系。
首先,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要确保教学手段与目标保持当时条件下的较大相关性。也就是说,教学工具、教学内容、教学途径、教学方法、教学策略等教学资源的选用和组合,应该服务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其次,教师应及时评价教学目标的达成度,避免积重难返。这里所说的评价是广义的,既有运用特定手段的评价,也有教师在思想上的简单估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反映及时判断教学的效果,并根据判断调节教学行为,从而避免教学过程偏离教学目标情况的发生。
最后,教师应从德智体美和知情行整体上关注教学目标的实现。当今教学关心的是学生生命意义上的整体发展,是教学生“学问”与教学生“做人”的统一。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认知,而且要重视情感和动作技能;不仅要关心学生的共性素质,也要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