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庭教育
家庭是指建立在婚姻、血缘关系和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亲密合作、共同生活的社会群体。生养教育子女是家庭的基本社会职能。因而,对每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家庭是第一所学校,父母是第一任教师。家庭对儿童身体的发育、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培养、品德的陶冶、个性的形成,都是至关重要的。家庭能否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不仅关系到子女成长、家庭兴衰,而且也影响着社会的安定、民族的发展。
(一)家庭教育的内涵与特点
家庭教育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儿女辈所进行的教育。现代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在目标、任务以及教育的原则方法等方面是基本一致的,但是家庭教育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使其具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相对于其他教育组织、教育机构来说,家庭教育有着自己的独特性。
第一,家庭教育影响具有先主性。所谓先主性,指的是家庭教育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起着某种先入为主的定式作用,它使得受教育者在接受其他影响时形成一种“准备状态”,即奠定了他接受教育的基础。在家庭群体中,儿童初次获得观察社会、观察他人、观察自己的机会,因而家庭教育影响就形成了他们的早期经验,这往往成为他们以后发展的主观基础和出发点。
第二,家庭对受教育者的控制方式具有多维性。家庭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心理群体,家庭中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关系与学校中的师生关系相比,存在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体现在家长对子女的控制方式上,除了认识和制度手段外,主要是通过情感的和经济辅助的纽带去实现。在家庭中,家长对子女传输教育要求、教育信息时,多以家庭情感作为载体。这样,双亲通过情感也更易控制子女的行为。而经济纽带关系使得子女和双亲的联系成为利益相关、休戚与共的依赖关系,它使父母在教诲子女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和权威性。
第三,家庭群体中交往接触的密切性。相对于学校来说,家庭中家长与子女的互动接触更密切、频度更高。密切而高频度的接触方式,加强了家庭中的群体内聚力,增强了家庭教育影响的效果。
第四,家庭群体中教育与生活的统一性。家庭教育与家庭生活是合而为一、连于一体的。儿童生在家庭、长在家庭,与家庭成员朝夕相处、休戚与共,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发展,也都包含着教育的作用,而教育子女又成为家庭生活中经常性的活动。家庭中教育和生活的这种统一性,决定了家庭中教育的因素不仅仅局限于家长的教育能力以及意识到的教育方法和教养态度,家庭的其他因素,如家庭自然结构、双亲职业、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期望水平、家庭气氛、生活习惯、志趣爱好等等,也同样有力地影响着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起着直接或间接的教育作用,最终形成受教育者相应的个性、态度和品行。由于家庭教育和家庭生活的统一性,家庭的教育影响就永远带有连续性和潜移默化的性质。(https://www.daowen.com)
第五,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了解和影响的深刻性。“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由于父母与子女朝夕相处,故双亲对子女的情况最为熟悉。因此,在教育中就可以因事指导、因时施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家庭教育的模式
由于家长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不同,他们对子女的教育观念、教养态度、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也不一样,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教育模式。当前社会上家庭教育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溺爱型。家长对子女养而不教,娇惯孩子,导致儿童从小养成放纵、骄横、脆弱、任性、自私的性格,缺乏心理上的耐受性。
二是放任型。家长放弃责任,听之任之,对教育子女漠不关心。也有一些家长缺乏教育力量,或者对子女的教育作用相互抵消,缺乏有利的教育和监护,其结果往往是形成孩子我行我素的个性。
三是专制型。家长对子女严厉管教,方法简单粗暴,动辄训斥、恐吓、辱骂、拷打,教育不得法。其结果往往损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造成一些孩子胆小怕事、软弱无能,或者使一些孩子变成粗野、执拗、脾气暴躁,“传承”了家长的专制作风。
四是民主型。家长对子女教育态度认真,作风民主,讲究科学的教养内容和方法,也很注意以自己的言行为子女做出榜样。他们不仅关心子女的进步和成绩,即使子女有了问题,也能坚持说理教育,使之心悦诚服,接受教导。这种家庭教育模式,有利于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教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