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证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3.有证据

我们习惯于定性思维,在表述结果上,总是想说明“我做了什么”,而不是定量思维,不是用事实与数据告诉大家“我做的结果能够用什么证明”。例如,生产部完成了生产计划,“完成”的证据是《入库单》;设备部把机器维修好,“好了”的证据应当是生产部的《验收单》;销售部经理给员工进行了新产品知识培训,结果是考核合格通过率是多少,证据是人力资源部公布的《考核成绩单》;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开完了,会议做了几个决策,证据是由参会者签字的《会议纪要》……

结果一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事实与数据,是量化的,是能统计、评价的,那种虚无的、定性的、含糊的证明和回答都不是结果。例如:钱回来了,正在汇款的路上呢;货送过去了,客户没说什么;工程完工了,过两天才能验收;客户都拜访了,但是什么时候给咱们下单,我说了也不算……如果都是这种无从考核的事情作为结果的话,我们的执行是无法评判价值的,也就无法评判团队最后的工作结果。(https://www.daowen.com)

所以,学习执行力,就要从学习什么是结果开始。每做一件事,都要问问自己、问问对方,我做的是结果,还是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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