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STRAW+10分期系统的应用范围

1.2.2  STRAW+10分期系统的应用范围

现有证据支持大部分妇女可以应用STRAW+10的建议。流行病学和临床研究已经报告的生殖衰老进程,虽然受人口学因素、生活方式和体重指数(BMI)的影响,但都遵循一个固定的、可预期的模式。尽管吸烟和BMI影响激素水平和过渡期的时间,但不会改变与生殖衰老相关的出血模式的变化轨迹或激素水平。因此,STRAW+10分期系统在妇女中应用时不必考虑年龄、人口学、BMI或生活方式的特征。

1. 原发性卵巢功能不全/卵巢早衰

STRAW+10模型未将年龄作为决定生殖分期的一个标准。但是,符合原发性卵巢功能不全(POI)/卵巢早衰标准的妇女不适合该模型。POI/卵巢早衰妇女的生殖衰老进程比正常妇女生殖衰老的变异更大。不仅病因可能有多种,而且在确诊后其中相当比例的妇女能自然恢复月经功能,包括排卵和成功地自然妊娠。

2. 子宫切除和子宫内膜剥除

已进行了子宫切除或子宫内膜剥除的妇女不能采用月经出血标准进行分期。这些妇女的生殖分期只能采用支持性标准,即卵巢衰老的内分泌标志物。由于盆腔手术可使FSH水平一过性升高,建议临床医生和研究者在手术后至少等待3个月再评估其内分泌状态。在大部分病例中,分期将限于识别妇女是在绝经前或是绝经后。单次检测FSH和E2水平也许不能确定,甚至会误导,需要至少重复测定1次。

3.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https://www.daowen.com)

多囊卵巢综合征妇女经常会有月经稀少,但它不是起因于卵巢衰老。因此,划分生殖衰老分期的月经周期标准并不适于该人群。一些资料提示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妇女也许在更大的年龄才绝经,以及在生殖衰老过程中周期较规律;而目前对多囊卵巢综合征的生殖衰老过程还缺乏了解。同样,月经周期标准不适于下丘脑性闭经的妇女。

4. 患有慢性病并进行化疗的妇女

多种药物治疗和体脂减少都会引起闭经,这时很难进行绝经过渡期分期。几个重要的亚组人群也难进行分期。因此,患有慢性病并进行化疗的妇女在任何一种分期系统中均受到关注。依据治疗时的年龄和癌症治疗的类型,相当一部分接受癌症治疗的妇女,尤其是接受烷化剂治疗者,可能会经历一过性FSH升高和AMH、AFC降低,在闭经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恢复月经。在这些妇女中,月经周期的恢复不一定表示恢复正常月经功能。他莫昔芬治疗的妇女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因为FSH和E2水平可能随治疗而改变,所以可能受干扰并引起异常出血。患有艾滋病(AIDS)等慢性病的妇女在进行生殖衰老分期时,依据出血类型和激素指标进行分期也会有问题。对这些妇女的分期常常需要采用月经周期的标准和相关生物学标志物的支持性标准,并结合年龄进行评估,以便能更好地确定卵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