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裁判法简介
2026年01月15日
二、裁判法简介
(一)裁判员的组成
(1)未使用电子护具时,设一名主裁判员和三名副裁判员。
(2)使用电子护具时,设一名主裁判员和两名副裁判员。
(二)裁判员的安排
(1)比赛确定以后再行安排临场裁判员。
(2)主裁判员或副裁判员与场上运动员属同一国家和地区时须回避,如裁判员人数不足时副裁判员可替补。
(三)主裁判员
(1)掌握和控制整场比赛。
(2)在比赛中根据场上情况即时宣布“Shi-jak”(开始)、“Ke-man”(结束)、“Kal-yeo”(分开)、“Kye-sok”(继续)、“Kye-shi”(计时),“Gam-jeom”(扣分)、“Kyong-go”(警告),胜负的判定和进退场等。
(3)根据竞赛规则独立行使判决权利。(https://www.daowen.com)
(4)主裁判员不记录得分。
(5)双方比分相同或均无得分时,主裁判员根据三局的优势情况判定胜负。
(四)副裁判员
(1)及时记录有效得分情况。
(2)如实回答主裁判员的问询。
(五)裁判员的服装
(1)裁判员应穿着协会规定的服装。
(2)裁判员不得携带妨碍比赛的物品。
(六)记录员
记录员负责对比赛时间、休息和暂停时间进行计时,记录得分和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