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瑞岱论诗
冉瑞岱,号石云,酉阳泔溪人,道光乙酉(1825)拔贡,注选州判,改注教谕。曾为二酉书院山长,咸丰四年(1854),因屯政有功,曾在务川总司屯供职,咸丰六年(1856)回酉守制,以课子为计。
在诗歌创作上,冉瑞岱对诗的性灵和声调有一定的研究,其在冯壶川《〈侯虫吟草〉序》中说:“自来论诗者,无过性灵、声调二端。主性灵者,或失之朴;尚声调者,或失之华,余尝持此以观近人之诗,窃叹兼之者不数数觏……而天分高者,持见必精,学力邃者,发言胥当……”(摘自《酉阳直隶州总志》538—539 页)(https://www.daowen.com)
这是冉瑞岱论述性灵与声调二者的关系。在诗歌创作中能兼备声调与性灵二者关系的人很少。同时,冉瑞岱还认为诗歌创作与本人的天分和自身的学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