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 程序

3.1.7 程序

3.1.7.1 子样的进一步缩样

如必要,按照EN 932-2进一步缩样剩余子样,以产生至少1 000个颗粒。所需最低质量指南如表3-2所示。

表3-2 至少1 000个颗粒的质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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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给出1 000个颗粒所需的实际质量,依赖于粒径分布和集料的颗粒密度。经验使得测试试验室能估计日常测试的集料所需的质量。

如果使用缩小了的4/63 mm粒径的子样,则称重并记录剩余子样质量为M2

3.1.7.2 分离至各粒组

用EN 933-1干筛法的筛分程序,将4/63 mm尺寸的子样,筛至表3-3中给出的三个粒组中。

表3-3 初始分离的粒组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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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每一粒组均放置于单独的托盘上。

3.1.7.3 分离金属颗粒

将32/63 mm粒组中的颗粒,铺开到干净、平坦的表面上,手工分离金属颗粒。如必要,使用小的毛刷,扫掉金属块上较细的颗粒。无法从团聚颗粒中分离金属组分时,应按金属颗粒处理这些团聚物。用磁铁进一步分离金属颗粒为铁类(磁性)和非铁(非磁性)颗粒。将其放置在单独标记的托盘中(MF1和MNF1)。16/32 mm粒组重复这一程序(MF2和MNF2),然后4/16 mm粒组(MF3和MNF3)。

3.1.7.4 金属颗粒称重

称重每一组分的铁类颗粒(MF1、MF2和MF3)。汇总数值,记录总质量为MF

称重每一组分的非铁颗粒(MNF1、MNF2和MNF3)。汇总数值,记录总质量为M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