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能力与创新人才、创新品质、创新思维
本研究认为,个体创新能力就是个体在实现创新活动中所展现出来的综合能力。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目前在研究领域中创新能力与创造力的异同。创新能力与创造力的区别来源于对创新与创造认识的差异。陶学忠提出创造力与创新能力的区别在于,创造力是创造心理活动的基本成分,是一个综合性、体系化的概念;创新能力则是人们发明成果、开展变革活动的能力,包括从产生新思想到产生新事物,以及将新事物推向社会的系列变革活动,更强调创新成果的社会价值[13]。也有研究者指出由于“创造”与“创新”这两个概念并无区别,因此可以将创新能力与创造力看成是同义语[14]。本研究中一律使用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与创新人才。所谓创新人才,主要是指具有很强的创造能力和习惯于创造性思维的人才[15]。创新人才“具有品德好、知识博、才智高、胆魄大和毅力强的素质,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不同的社会实践和认识领域中,能够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去认识世界或改造世界,对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16]。其特点是独立性强、知识面广,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旺盛的求知欲、良好的思维习惯和系统的方法,意志品质强,实践力强[17]。可见,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人所具有的发现创新可能性的能力或把创新可能性变为现实的能力,是人的创新素质和诸多能力的高度综合的体现,是创新人才必须具备的核心能力。
创新能力与创新品质。所谓创新品质是对创新人才所具备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总称。创新能力是创新人才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创新品质是创新能力的上位概念。其中,创新意识是创新性活动成功的关键,它是指推崇创新、追求创新、以创新为荣的观念和意识,集中体现为强烈的创新动机、顽强的创新意志和积极的创新情感,它反映出创新主体良好的创新主动性。只有在强烈的创新意识引导下,人们才可能产生强烈的创新动机,树立创新目标,充分发挥创新潜能,释放创新激情,进行创新活动。创新意识属非智力因素,是创新性活动的内在动力机制。本研究中将个体动机作为影响创新能力的外在因素。(https://www.daowen.com)
创新能力与创新思维。创新思维是研究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体创新能力中展现出的高级的、复杂的认识过程。创新思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创新性思维,是指在创新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一切形式的思维活动,其中既包括直接提出新设想或新解决办法的形式,也包括并非直接参与创新的思维形式。狭义的创新思维,专指创新过程中提出创新思想的思维活动形式。创新思维属于创新活动的智能机构,由再造性思维和创新性思维构成。再造性思维以已有经验和知识为基础。在创新性活动的起始阶段,创新性思维表现为创新主体试图直接运用他所熟悉的基于经验和知识的通常方式。在创新的最后阶段,表现为努力实现表述和验证创新过程所发现的独特方式。创新思维包括创新性想象、直觉能力、洞察能力、预测能力和捕捉机遇的能力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直觉能力和想象力。在创新思维中,创新主体往往并不能意识到解决问题的全过程;相反,这个过程的最主要的部分即发现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找到解决问题关键的基本阶段,思维活动往往是无意识地直觉地实现的,思维结果以“顿悟”或“灵感”的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