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内安全保卫人员应与旅游景区的规模、性质相适应,安全保卫制度健全,危险地段防护设施齐备,警示标志明显,有夜间照明。在旅游景区危险或不宜进入的地段和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或禁止进入标志。旅游景区应落实流动巡查人员制度,职责明确,同时建立紧急救援体系,游客发生意外事故如落水、摔伤等,巡查人员应尽快到达现场,并做好善后处理,保证游客安全,做好相关记录。游乐项目要有安全须知,做好对游客的保护工作,并有相关维护人员,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