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关于农业用水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6.4 关于农业用水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农业节水体系包括要高效地使用多种水源、建立合理的农业用水结构和生产布局、完善工程措施、推广农艺措施和健全管理措施等,发展农业节水,必须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https://www.daowen.com)

但从近年来农业节水发展的实践看,仅仅依靠效益引导、行政号召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更为有效的强制性节水机制,采取经济、科技、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加快农业节水的发展。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灌溉用水定额控制两套指标,作为实施强制性节水的基本依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大流域用水总量分配,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分配的指标,逐级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节水潜力,合理制定本地区灌溉用水定额。各地区和各用水户要在用水指标控制下节约用水、高效用水。用水户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节约的水允许有偿转让,先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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