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特点
2025年11月01日
三、发展特点
(一)力求保持乡村旅游产品的原真性
法国的乡村旅游产品力求保持其原真性与独特性。除副材料之外,每个农场经营销售的主要农产品都必须是由自己生产的。为了保证农产品不是大规模工业生产的产物,所有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程序也必须在农场内部进行,从而保证每个农场都能保持自己的独特性。家庭旅馆的建设也同样遵循自然原真的法则,每一座乡村民宿都倡导与自然的完美和谐共处,展现出独特的魅力。因此,法国的民宿既可以是由古老民居改建的家庭旅馆,也可能是在洞穴中搭建的家庭旅馆,又或者是在古城堡搭建起的奢华与浪漫,抑或是由旧的宗教祠堂改建而成的家庭旅馆,所有的民宿都因其深厚的历史风貌和独特的乡村特征让游客沉醉其中,流连忘返。
(二)弱化政府管理强化自治
乡村旅游经营的主体是本地所有的农业开发者、乡村居民。在法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当地居民有权否决居住地的旅游发展项目及其他经营项目。行业协会和其他民间组织的作用不断加强,政府管理职能弱化,通过向家庭旅游提供补助和津贴、修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自行车道和绿道等方式扶持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在弱化政府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政府的监管功能。
(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法国政府与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的合作由来已久。法国的行业协会都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一方面代理或协助政府主持行政事务,另一方面要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并代表农民与政府交涉,因此行业协会具有双重身份。行业协会在政府的管理范围内制定行业规范、制度及质量标准,以实现行业自律、自治,由此推动政府与行业、居民之间的利益共赢。
(四)推行乡村旅游品质认证
法国乡村旅游所涉及的吃住行游购娱六个要素,几乎乡村旅游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可以通过认证来进行规范和管理,通过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来提高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也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