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附件

6.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附件

GATS还包括8个附件,分别是《免除成员国最惠国待遇义务附件》《关于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移动的附件》《航空运输服务附件》《金融服务附件》《金融服务附件二》《关于海上运输服务谈判附件》《电信服务附件》《关于基本电信服务谈判附件》。这些附件是GATS的组成部分,对于主要服务业部门如何实施框架协定做出了具体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