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本章小结

在网吧这个全球性概念的地方性实现过程中,建构者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有意识的计划,各种元素以不同的方式堆放在一起,尽管并不一定直接决定了一些社会行为,但是特定的空间建构将会形成特定的气氛,它将鼓励某些行为,抑制另外的一些行为。鼓励或抑制的实施,一方面是通过一些有形的元素,另一方面是通过一些无形的元素,例如规则和潜规则等。

网吧的建构不仅仅是地方性的,也不仅仅是全球性的,而是根据地方的环境将跨越地域的形象进行转译和驯化的结果[80]。行动者网络(ANT)将技术、技术物和人置于平等的位置,并用actor、actant这样的称谓,避免将技术物仅仅当作被动的对象,技术物对人的意义和人对技术物的意义同样重要。拉图尔(Latour)和卡龙(Callon)将技术扩散创新的过程描述为“转译”[81]。ANT也被称为转译社会学(sociology of translation),其中网络的形成离不开转译过程。ANT的转译是指行动者不断努力把其他行动者的问题和兴趣用自己的语言转换出来。所有行动者都处在这种转换和被转换之中,某一行动者的角色通过其他行动者得到界定。转译表明了行动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在符号学意义上反映了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它可以把来自社会和自然两个方面的一切因素纳入到统一的解释框架[82]。拉格恩用“转译”的概念强调的是这一过程中第三方的作用,这与个体将技术为我所用的驯化相区别。相比于驯化理论以人类主体的视角,ANT理论在理解科技与人的关系上更为激进。具体到网吧行动者网络的形构上,网吧空间所有的物(桌椅、电脑、装潢等)都是行动者,它们都参与到角色的界定和互动当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网吧用户的角色界定。

本章从书写宏观和微观两个视角的中国网吧故事开始,展现网吧与生俱来的来自国家和民间的双重基因。随后进入网吧现场,通过观察、解析网吧的空间布局,理解其所包含的社交潜能和监控功能。最后,本研究发现中国网吧空间内多重变动中的秩序和结构的缺失,这些关于空间的建构性描述初步勾勒了这一技术性社会空间的复杂性。网吧空间的建构并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经营者和其他外在因素(监管者、文化因素)的影响之外,用户不断进行满足个体需要的驯化过程,从而对网吧进行重新的建构。

受中国网吧的个体经营传统和文化产业属性影响,网吧中的“驯化”主要表现形式是消费,由市场运作的中国网吧及社会空间内发生的消费行为在转型期中国历史语境下显现出丰富而独特的意义。由此,我们需要追问谁会去网吧?去网吧做什么?网吧内的媒介使用与其他场所有何不同?网吧内特定的生活和体验对个体而言有何意义?“去网吧”行为抉择背后与社会变迁又呈现出何种勾连?这些将是第四章着重探讨的问题。

【注释】

[1]Liff S.&Lægran A.S.,“Cybercafés:Debating the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 of Internet Access in a CaféEnvironment”,New Media Society,2003,5(3),pp.307-312.

[2]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3]三石:《东北亚三国互联网事业比较研究》,《国际新闻界》2003年第4期,第56—61页。

[4]《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答记者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zwhd/2008-04/17/content_947090.htm,2008年4月17日。

[5]汪建:《为时代而生——信息产业部这十年》,《中国电信业》2008年总第88期,第16—19页。

[6]埃弗雷特·M.罗杰斯:《创新的扩散(第四版)》,辛欣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7]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1997/10)》,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互联网发展研究,1997年10月。

[8]埃弗雷特·M.罗杰斯:《创新的扩散(第四版)》,辛欣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9页。

[9]同上书,第298页。

[10]图片来源:埃弗雷特·M.罗杰斯:《创新的扩散(第四版)》,辛欣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8页。

[11]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自2003年1月发布的第11次报告起,CNNIC开始发布全国互联网普及率数据。

[1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互联网发展研究,2012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自1997年10月开始发布中国互联网发展情况的报告,之后每年1月和7月发布相关报告。本书使用的CNNIC报告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数据。

[1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互联网发展研究,2007年7月。

[1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互联网发展研究,2002年1月。

[1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互联网发展研究,2012年7月。

[16]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互联网发展研究,1997年10月。

[17]丁未:《新媒体赋权:理论建构与个案分析——以中国稀有血型群体网络自组织为例》,《开放时代》2011年第1期,第124—145页。

[18]埃弗雷特·M.罗杰斯:《创新的扩散(第四版)》,辛欣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页。

[19]数据来源:CNNIC 2000—2011年报告。CNNIC报告“上网的主要场所(多选)”这一统计指标从2000年开始统一,具有可比性。

[20]CNNIC第1次报告中仅将上网地点区分为“单位”和“在家”,其中单位上网用户占46.7%,在家上网用户占25.3%。第2次报告未公布上网地点情况。1999年1月发布的第3次报告开始将“网吧”列入选项,之后的两次报告继续使用这一统计分类。根据第3、4、5次报告(1999年1月到2000年1月),网吧在上网地点中所占的份额迅速提升,从3%升至11%,同时家庭上网增至50%,而单位上网下降至37%。第6次及以后的地点统计分类发生改变,统一为“上网的主要地点(多选)”,因此本研究仅将2000年及以后的报告作为连续的、具有可比性的数据来源。

[21]文化部文化市场司:《2011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4、11页。

[22]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23]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24]张帆:《中国网吧业谋求转型》,《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0月31日,第002版。

[25]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26]Zhou Y.M.,“Privatizing Control:Internet cafes in China”,in Zhang L.and Ong A.(eds.),Privatizing China:socialism from afar,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8,pp.214-229.

[27]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28]Zhou Y.M.,“Privatizing Control:Internet cafes in China”,in Zhang L.and Ong A.(eds.),Privatizing China:socialism from afar,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8,pp.214-229.

[29]吴晨光:《网吧生死劫》,《南方周末》2002年6月20日。另参考网易专题《“蓝极速”背后的故事》,http://game.163.com/special/jianzheng_25/;以及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zh-cn/蓝极速网吧纵火案。

[30]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31]数据来源:文化部文化市场司:《2011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32]文化部文化市场司:《2011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页。

[33]同上书,第11页。

[34]同上书,第2—3页。

[35]同文化部文化市场司:《2011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页。

[36]同上书,第5—6页。

[37]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38]佚名:《网吧发展历史沿革及未来发展方向》,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32311adfd15abe23482f4dbc.html,2012年11月4日。

[39]Zhou Y.M.,“Privatizing Control:Internet cafes in China”,in Zhang L.and Ong A.(eds.),Privatizing China:socialism from afar,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8,pp.214-229.(https://www.daowen.com)

[40]胡凌:《为什么“黑网吧”屡禁不止?》,载于张平主编:《网络法律评论(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6—237页。

[41]张帆:《中国网吧业谋求转型》,《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0月31日,第002版。

[42]胡凌:《为什么“黑网吧”屡禁不止?》,载于张平主编:《网络法律评论(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6—237页。

[43]胡凌:《为什么“黑网吧”屡禁不止?》,载于张平主编:《网络法律评论(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6—237页。

[44]访谈资料,网络游戏代练工作室经理小元。

[45]安宁:《试论农村网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及对策》,选自《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册)》,2009年8月1日,第472—477页。

[46]胡凌:《为什么“黑网吧”屡禁不止?》,载于张平主编:《网络法律评论(第9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6—237页。

[47]张帆:《中国网吧业谋求转型》,《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0月31日,第002版。

[48]同上。

[49]文化部文化市场司:《2011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总论第4页。

[50]张帆:《中国网吧业谋求转型》,《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0月31日,第002版。

[51]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52]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53]张帆:《中国网吧业谋求转型》,《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0月31日,第002版。

[54]Zhou Y.M.,“Privatizing Control:Internet cafes in China”,in Zhang L.and Ong A.(eds.),Privatizing China:socialism from afar,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8,pp.214-229.

[55]周永明:《互联网与民主:西方国家网络研究的政治化》,《二十一世纪评论》2009年总第112期,第4—12页。

[56]周永明:《管治私有化与网络信息接收语境》,《二十一世纪评论》2006年总第95期,第28—33页。

[57]徐靖逸:《上海网吧管理系统与中央网吧监控平台对接》,选自《2009上海文化年鉴》2009年版,第22页。

[58]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站,http://www.mcprc.gov.cn/whzx/bnsjdt/zcfgs/201111/t20111128_341592.html,2010年3月19日。

[59]周永明:《互联网与民主:西方国家网络研究的政治化》,《二十一世纪评论》2009年总第112期,第4—12页。

[60]周永明:《管治私有化与网络信息接收语境》,《二十一世纪评论》2006年总第95期,第28—33页。

[61]周永明:《管治私有化与网络信息接收语境》,《二十一世纪评论》2006年总第95期,第28—33页。

[62]周永明:《互联网与民主:西方国家网络研究的政治化》,《二十一世纪评论》2009年总第112期,第4—12页。

[63]Zhou Y.M.,“Privatizing Control:Internet cafes in China”,in Zhang L.and Ong A.(eds.),Privatizing China:socialism from afar,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8,pp.214-229.

[64]1mc007e:《中国网吧实名制——有人欢喜,有人愁》,天涯论坛,http://bbs.tianya.cn/post-4S-1168555-1.shtml,2010年6月27日。

[65]赵猛:《哈尔滨调查网吧实名制玄机“公卡”是公开秘密》,搜狐新闻,http://news.sohu.com/20111220/n329590397.shtml,2011年12月20日。

[66]王清华:《8月起,网吧上网需手机注册验证》,荆门新闻网,http://www.jmnews.cn/html/sheh/2012-7/26/09_05_02_792.html,2012年7月26日。

[67]葛小林:《想进网吧上网,还要提供手机号》,《现代快报》2012年7月24日,第F13版。

[68]张帆:《中国网吧业谋求转型》,《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10月31日,第002版。

[69]童丹、成小珍:《入网吧要验身份证 广州网吧实名制尚有3大问题》,搜狐新闻,http://news.sohu.com/20100702/n273225770.shtml,2010年7月2日。

[70]访谈资料,漯河网吧业主詹先生。

[71]童丹、成小珍:《入网吧要验身份证 广州网吧实名制尚有3大问题》,搜狐新闻,http://news.sohu.com/20100702/n273225770.shtml,2010年7月2日。

[72]1mc007e:《中国网吧实名制——有人欢喜,有人愁》,天涯论坛,http://bbs.tianya.cn/post-4S-1168555-1.shtml,2010年6月27日。

[73]Qiu J.L.&Zhou L.,“Through the Prism of the Internet Café:Managing Access in an Ecology of Games”,China Information,2005,19(2),pp.261-297.

[74]刘长、赵何娟、沈乎:《中国式实名制危机》,《记者观察》2011年第1期,第12—14页。

[75]张利:《韩国网吧管理一瞥》,《北京科技报》2003年7月21日,第2版。

[76]Liff S.&Steward F.,“Shaping e-Access in the Cybercafé:Networks,Boundaries and Heterotopian Innovation”,New Media Society,2003,5(3),pp.313-334.

[77]纪录片简介参见http://www.bbc.co.uk/blogs/webwise/2010/09/beingwebwise-means-more-than.shtml。

[78]这种因上网时限和费用带来的焦虑更多地存在于早期的网吧,因为每小时的上网费用相对较高,个人更需要有所准备,参见Lee S对早期英国网络咖啡馆的讨论。Lee S.,“Private Uses in Public Spaces:A Study of an Internet Café”,New Media Society,1999,1(3),pp.331-350。

[79]Liff S.&Steward F.,“Shaping e-Access in the Cybercafé:Networks,Boundaries and Heterotopian Innovation”,New Media Society,2003,5(3),pp.313-334.

[80]Lægran A.S.and Stewart J.,“Nerdy,Trendy or Healthy?Configuring the Internet Café”,New Media Society,2003,5(3),pp.357-377.

[81]Callon,M.,“Some elements of a sociology of translation:domestication of the scallops and the fisherman in St Brieuc Bay”,in K.Knorr-Cetina&A.V.Cicourel,(eds.),Advances in Social Theory and Methodology:Toward an Integration of Micro and Macro-Sociologies,Routledge&Kegan Paul,1986,pp.196-223;Latour,B.,“Technology is society made durable”,in Sociology of Monsters:Essays on Power,Technology and Domination,Routledge,1992,pp.103-130.

[82]郭明哲:《行动者网络理论(ANT)——布鲁诺·拉图尔科学哲学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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