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典型案例
纵观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治理,从最初的工业污染事后治理到如今的产业结构调整,走出了一条从应急治理向综合整治,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新型治污之路。在整治过程中,江苏注重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关停并转化工、电镀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实现了源头控制的预期目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化工行业整治
江苏是化工大省,作为江苏经济最发达的太湖流域更是聚集了大大小小众多的化工企业。根据2010年江苏省污染普查数据,江苏太湖流域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有807家,约占全省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总数的42%;其氨氮排放量为1497.32吨,约占全省化工行业的24.7%;工业生产总值为1995.5亿元,约占全省化工行业的28.29%。
至2017年,江苏先后开展了三轮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由原省经信委、环保厅等部门牵头,联合成立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办公室,指导监督流域行业整治工作。三轮整治逐级递进,关停一批装备、技术、工艺水平落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不能达标和有效保障的化工生产企业;淘汰一批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求淘汰的工艺、产品及装备;全面提升一批企业技术、装备、工艺水平;整治、整合、搬迁一批,促进企业向化工园区集聚和提升发展,一些城市中心城区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完成关停或搬迁,优化了产业布局。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江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太湖流域“减化”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推动化工行业规范发展。三轮化工整治,江苏太湖流域累计关闭6400多家污染严重的企业,仅2017年当年,江苏太湖流域实际完成关停化工企业873家,其中通过考核验收的有779家,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20.4%,太湖流域未新增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入园进区比例达到年初省政府确定的目标。
常州市武进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化工作为常州市武进区工业经济传统的支柱行业之一,主要产品涵盖树脂、涂料、染料、颜料、医药、水处理剂等22个门类,2006年底化工生产企业数量一度达到1221家,占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总数的9%,2014年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60.6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15.5%,仅次冶金行业排第二。自2006年9月到2014年12月底,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武进区先后开展了以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和加快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的三轮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至2014年底共关停并转化工生产企业593家,推进转型155家,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473家,下降了61%。通过整治,有效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033.70吨、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191.43吨、削减氨氮排放总量498.99吨。与2009年相比,武进区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红色等级企业减少19家,橙色等级企业减少183家。企业加快由传统化工向新兴产业的转型,如亚邦化工集团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本地生产向现代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卡特新能源利用回收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向循环经济新能源产业转型。(https://www.daowen.com)
武进区作为江苏全省生态保护引领区创建单位,2016年底,全面启动“263”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减化”工作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8年底全面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工作,现存化工生产企业188家,企业总数减少了近85%。重点区域全部退出。全力做好重点水域、中心城区和人口密集区范围内存在环保、安全隐患企业的关停退出工作。武进区太湖一级保护区已在全省率先实现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关停,中心城区内(湖塘镇)全部化工生产企业已于2018年底全部关停,为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引领作用。问题行业全面关停。湟里镇的油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基本为油品销售经营,但现场有简单生产分装设备,以家庭作坊的形式分布在村落中,设备陈旧、工艺简陋,现场脏乱差、跑冒滴漏、刺鼻气味排放的情况非常严重,厂群矛盾十分突出,历史上多次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历经多次环保专项整治仍未根除。现已将此类企业全部关停并基本将现场清理到位。
二、电镀行业整治
太湖流域电镀企业在全省电镀行业占比很高,在全省工业行业企业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根据2017年环统资料,江苏省太湖流域沿线电镀企业数量共491家,废水排放总量为7100万吨,分别占全省电镀行业和工业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86.2%和4.6%;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537.5吨和33.7吨,分别占全省电镀行业和工业行业企业排放总量的85.6%、78.9%和2.7%、5.2%。
江苏省2012—2014年开展了太湖地区电镀企业专项整治,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1年2月,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提出了全国“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2011年7月,《江苏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完成,明确了江苏省“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等。为了全面掌握江苏省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摸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底数,促进重金属污染源的有效监管,2014年8月,原江苏省环保厅印发了《江苏省重金属污染源调查方案》,在全省范围开展重金属污染源调查评估工作。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对电镀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太湖流域电镀企业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消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2012年9月,原江苏省环保厅和经信委联合发文开展太湖流域电镀企业环保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电镀生产企业、坚决关停违规电镀项目、全面整治电镀企业。整治方案中制定了详细的《电镀企业环保整治标准》,涉及执行环保政策、工艺装备水平、环境防护距离、厂区生产环境、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体废物管理、清洁生产、风险应急、日常环保管理10个方面内容,共35条具体要求。同时,对整治验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整治期限内完成整治任务的电镀企业,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验收后可继续生产;电镀集中区(园区)内企业及环保基础设施整治任务完成后,报省辖市环保局验收后可继续生产;对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暂停该地区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