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太湖流域发展和保护的经验、教训及十年展望
结语 太湖流域发展和保护的经验、教训及十年展望
“为增长而增长乃癌细胞生存之道”。这是20世纪美国作家兼自然环境保护学家爱德华·艾比发出的警告。也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苏南经济快速增长伴随着太湖流域水质急剧恶化带给我们的沉痛教训——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会导致生态灾难。而单纯依靠政府治理则会产生市场失灵和新的政府失灵。“九五”到“十五”期间,政府继续过度关注经济发展,同时又主导太湖治理,这导致最后两个五年规划的阶段性水质目标最终都没有实现。“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2007年以后,唯有从国家到省市,在进一步明晰各个层级以及各部门治太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手段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并注重培育和建立社会共治体系,政府、市场、社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才有可能避免种种失灵现象。
纵观苏南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治理,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苏南之所以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占有重要一席,得益于坚持不懈的改革创新;太湖治理之所以在中国流域治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得益于坚持不懈的创新。伴随着苏南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治太思路理念体制机制等不断创新,30多年来一步一个脚印,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创造了很多第一:第一个环保模范城市,第一批国家生态城市,第一个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群,第一批国家绿色保险试点城市,第一个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国家试点,第一个在地方法规里确立“环保优先”原则,第一个建立省市县三级流域管理机构,第一个创建“河长制”,第一个在流域交界断面引入生态补偿理念,第一个提高全流域污水处理费实现保本有利,第一个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第一批尝试公众参与圆桌会议模式,等等。这些首创工作在太湖治理实践中发挥出巨大作用,也为全国流域治理积累了丰富经验。(https://www.daowen.com)
2007年以来,江苏主要在七个方面逐渐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流域治理之路。一是在体制上努力解决“九龙治水”的弊端。提升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领导级别,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机构,组建太湖水污染治理办公室,专门履行组织实施和综合监管职能。二是在法规中体现环保优先的准则。修订了《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从源头杜绝重污染行业的进入,调高产业门槛。三是在标准中体现环境容量的要求。提高太湖流域重点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地方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在规划中体现团结治太的合力。配套了一系列地区和行业专项治理规划,整合了各地区各行业治污需求,从规划源头扭转了环保等少数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五是在资金上给予强有力的保障。设立了太湖治理省级专项引导资金,从2008年起每年20亿财政资金,带动了全社会超过2000亿元的治太投入。六是在政策上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先后实施了排污费差别化征收政策、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水环境区域补偿、生态补偿、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环境质量达标奖励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等环境经济政策,恢复环境资源价值属性、发挥杠杆作用成为新着力点。七是在制度上更加注重厘清责任。建立了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考核、约谈、区域限批和质询以及公众参与等系列制度,解决“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困境。
太湖流域的实践也揭示了一个道理,单靠政府部门大包大揽发展经济和治理环境,只会事倍功半。今后十年,太湖流域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探索,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描绘的宏伟蓝图转化成美丽太湖的现实景象。必须深入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内涵,认真审视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关系,紧紧把握社会经济发展脉搏,致力于环境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变革同步,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继续充分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调控作用,同时又要预防这只手成为万能的“上帝之手”;要继续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让这只手真正发挥出“无影手”的巨大力量;要继续充分发挥“第三只眼”的监督参与作用,这只眼不仅是火眼金睛,还是未来之眼,是我们工作不断创新的重要源泉。
太湖流域治理,必将在持之以恒的改革创新中,迎来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的太湖美丽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