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践操作指导

第三节 图解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践操作指导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国家层面关于垃圾分类的方向及路径,并要求在广州、深圳等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17年6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央宣传部和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五大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提出,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于推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公共机构要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中央的部署出发,各地公共机构纷纷迈开了探索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