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的理论框架
2026年01月22日
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的理论框架
协同治理的思想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并逐渐发展成一个遍及全世界的国际性现象,是在国家、民族受到民主危机,国家权利、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政府组织为有效回应环境变化与危机挑战而选择的一条新型发展道路。协同治理强调公共权力不能只有一个中心,治理过程中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国民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治理的理想状态是实现善治,即方式和结果的至善。在善治之下,政府与社会地位平等,公民与政府之间可以实现平等合作。由此可以看出,协同治理理论强调的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权威的多样性、子系统的协作性、自组织的协调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生态文明建设与各领域建设的融通性和动态复杂性,决定了要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就必须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治理体系,即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相互协调、共同作用,政府全面规划和强力推进、市场机制在生态资源配置中发挥效率和效益、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动积极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过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