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政府——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作用
要充分发挥政府资源较多,能有效统一行动的优势,把上下级政府以及同级政府各部门的力量集中起来,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价值观念和生态理念。始终坚持和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生态文明发展观这个总基调。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统一起来,坚决抵制和破除“人类中心主义”和“绝对环保主义”两种偏见,把人与自然的共处作为一个完整统一的生态格局来看待,以此为出发点来推动生态建设的发展。坚持“绿色发展”这一主基调不动摇,从以人为本、区域协调、资源节约、共建共享、制度保障等方面实施“绿色发展”的基本理念,全面推动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2.严把生态底线,科学规划生态空间。各级政府要严把生态底线、生态红线,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来安排经济发展。要科学规划生态空间,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以满足人民的需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协调、均衡、安全,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https://www.daowen.com)
3.坚持区域协调、各项事业协同共进。要努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区域发展失衡、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脱节、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不平衡等问题,推动关中、陕南、陕北三个区域间的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在全省的区域协调上,以主体功能区推进为基础,形成省内跨行政区域发展协调的基本平台,协调主体功能区内不同行政区的关系,解决共性的区域发展和保护的问题。要形成共同推进、利益均衡、跨区协调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中区域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协调形成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分担机制、区域内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转移承接机制,要通过协调机制的建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区域整体战略布局得到优化。
4.进一步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督机制。建立多方参与的政策制定机制,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完善科学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主要是完善绿色考核评价标准;健全考核方式;及时评价生态文明制度、政策的适当性与合理性,对不合理的政策、制度及时进行调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明确领导干部的环境建设和保护责任,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完善有效的执行和管理制度,针对大气污染的区域性、水污染的流域性等问题,可以设立关中、陕北、陕南(包括秦岭)环境保护督察中心,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明确区域环保督察中心的职能,建立区域环保协调机制,清晰界定环保督察中心与地方环保主管部门之间的环境事权,发挥其生态环境监管作用。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和实施绿色税费制度,加大财政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势,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