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问责
2026年01月22日
(四)加强监督问责
有权必有责。依法治权重在落实社会主体的法律责任。将政府、企业的责任清单与法律责任承担相结合,力促责任清单从纸上落到实处。从责任承担盲区来修正和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清单,并将行政机关责任清单与具体责任承担状况相对照,寻找责任机制的缺陷,尤其是落实监督机制。
法治的关键是要监督公共权力的实施者和决策者。一把手及决策者负责,充分体现了主体者的责任配置原则和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倒查机制”。2016年7月8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问责原则。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一定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防止“市场失灵”引起群众利益受损的案件发生。行政监管以及执法部门一定要加强过程性检查和监督,防止相关责任主体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发生。对于不积极履行监管和执法职责的部门和主要领导,严格执行问责规定;若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追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