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惩戒机制
2026年01月22日
(二)优化惩戒机制
完善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强化对违法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要完善失信行为约束和惩戒机制,实行失信发布制度,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多部门、跨地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税收征缴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完善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受到侵害的权利都能得到有效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活动中,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发自内心地敬畏法律、信任法律和遵从法律。2016年6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提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全面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局面从被执行人“人难找、财产难寻”扭转为“人难躲、财产难藏”,力争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https://www.daowen.com)
在适用惩戒机制时,一定要讲究比例原则,注意责任的衡量幅度。西方主张宽和刑的学者认为,为了逃避死刑追究很有可能犯下更多的罪行,应让犯罪者有悔改和回头的机会,一棍子打死的方法只能让违法犯罪者越躲越远、越藏越深。应分清轻重和主次、初犯和惯犯,宽严相济。结合主客观条件,科学归责。这样才有助于责任主体积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