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位冶金工程师:新增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委胡庶华
胡庶华于1913年赴德国留学,1920年获得铁冶金工程师,为我国第一个获此称号者。一次,他到德国一家著名的钢铁冶炼厂参观考察,不一会儿,他就面告德国专家,这个厂的锅炉最近会有爆炸危险。德国专家对这个30岁出头的小伙子的警告不屑一顾,甚至嘲笑他信口雌黄,结果没过几天,锅炉真的爆炸了。德国专家瞠目结舌,连声称赞胡庶华了不起!

胡庶华(1885—1968)(https://www.daowen.com)
这就是新增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委胡庶华。1938年7月22日,教育部撤销原筹备委员会,改为校务委员会,因陈剑翛常委辞职,教育部派原重庆大学校长胡庶华接任常委,与徐诵明、李蒸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三常委之一。1939年8月8日国立西北联合大学“一分为五”后,1939年12月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任命胡庶华为国立西北大学校长[1],至1941年2月4日。有人说他“每任一职,三年必辞”,果不其然,如同1932年9月到1935年8月任湖南大学校长、1935年8月到1938年6月任重庆大学校长一样,国立西北大学校长也是三个年头即辞。他在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委任上兼任全校军训队队长,每天早上都会与军训教官李在冰参加早操和升旗典礼、朗诵青年守则,从不间断。1938年,国立西北工学院分出时他兼任国立西北工学院筹备委员会委员,当李书田因驱李事件出走四川广元时,教育部派胡庶华与顾毓琇前往广元劝阻。胡庶华在国立西北大学校长任内的前期尚属平静,亦曾于1940年1月赴渝为国立西北大学聘请师资和争取经费,但据说后期卷入CC派与复兴派之争,致使与湖南大学校长皮宗石对调(皮未到任),王治焘、杨立奎相继代理校长,校内贴出“欢送胡校长离校”等标语,甚至有人还要暗算他,1940年8月,他离校时还要武装护送到汉中。[2]直到1941年他已经在湖南大学校长任上时,被他停职的国立西北大学校医冈如华仍将其告到城固法院,将传票寄到湖南,胡庶华恼羞成怒,致函教育部部长陈立夫斥责城固地方法院,要求司法部、陕西最高法院按行政诉讼处理。[3],胡庶华是在陈剑翛于1938年7月离职后增聘的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常委,也是任常委时间最短者,不到一年时间,同时,他也是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向国立西北大学过渡的一位重要校长。
胡庶华,字春藻,清光绪十一年(1885)生于湖南攸县。清末秀才,1912年毕业于北京译学馆,1913年公费赴德国留学,1920年毕业于柏林工业大学,并获铁冶金工程师学位,复获德国铁冶金博士学位。在教育方面,1922年归国后,历任湖南工业专门学校教授、国立武昌大学总务长、教授、代理校长等职,1925年9月任江苏省政府教育厅厅长兼江苏图书馆馆长,1929年6月12日至1932年9月15日任国立同济大学校长、中国工程学会会长,1933年、1941年2月、1945年3月三度出任湖南大学校长,1935年8月至1938年7月任重庆大学校长。1938年10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改国立西北联合大学筹备委员会为校务委员会,增聘他为校务委员、常务委员(李蒸、徐诵明、胡庶华三人),1939年11月28日至1941年2月14日任国立西北大学校长。在工矿企业方面,1928年至1929年间,任烈山煤矿局局长、军政部上海炼钢厂厂长等技术职务,1928年3月,任农矿部农民司司长,12月,任农矿部技监兼林政司司长。在党政方面,1939年9月,任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监察会监察,1942年7月,任第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3年2月,任三民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监察会监察兼副书记长和青年工人管理处处长,5月,任中央训练团教育委员会委员,1945年4月,任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5月,任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6年11月,任制宪国民大会主席团成员,1948年,任立法委员。1949年,在香港通电起义,后历任北京工业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图书馆馆长、教授,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等职。1968年6月17日去世。他毕生致力于矿冶研究和高等教育事业,主张教育救国、学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并重,提倡“小学普遍化,中学职业化,大学学术化”,主张“大学教育应注重高深的学术,造就专门人才,并鼓励研究,以促进我国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在教学上重视基础理论与现场实习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办学强调师资队伍素质,引进新教材和开展学术研究。著有《铁冶金学》《冶金工程》《钢铁工业》《中国战时资源问题》等著作,晚年著有《中国古代矿冶技术史》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