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进调查研究

二、改进调查研究

(三)注重调研实效。省地震局党组同志要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中国地震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针对新时代我省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应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每年年初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政策法规处每年3月底前将调研计划报中国地震局政策法规司备案。调研安排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调研工作结束后,要在1个月内提交调研报告,提出具有建设性、可行性的建议,并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调研中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中国地震局党组报告。

(四)规范调研活动。省地震局党组同志进行调研考察,陪同的局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在调研现场的基层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要严格做到来不接、走不送。

(五)简化接待工作。地震系统内的接待必须有公函,按有关规定接待。下基层考察调研,领导干部和随行人员要按规定缴纳食宿费,基层陪餐人员要按规定缴纳餐费。考察调研期间,要简化接待程序,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超规格住房,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不得组织干部群众迎送;不得借调研考察活动之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

(六)密切联系基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市地震局,1个中心台,帮助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搞好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3天,可住在基层台站。联系点原则上每2年调换一次。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妥善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