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简会议活动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七)规范会议活动。严格落实《河北省地震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各类会议活动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局年度会议计划经局党组审批后执行。组织召开的地震系统全省性会议(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严格控制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省地震局党组同志、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八)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会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省地震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三类会议),人数不超过150人,会期不超过1天,只安排与会议活动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参加。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合影。

(九)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利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搞工作汇报。尽量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3个,每人发言不超过8分钟。

(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举办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用餐、住宿标准,严禁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严禁组织或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制作背景板、提供水果。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加强会议的统筹、计划和预算管理,没有列入计划、未按程序报批的会议,一律不予报销,审计、财务部门要对会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