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防政策
国防政策是国家制定的一定时期内指导国家防务的基本行动准则,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战略抉择,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为贵”的中华文化传统,决定了中国始终不渝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新时代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这是新时代我国国防的根本目标,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国武装力量的神圣职责。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象征,安全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领土完整是一个国家整个领土范围的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国家武装力量始终把坚定维护主权和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防备和抵抗侵略,遏制分裂势力,保卫边防、海防、空防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在太空、网络空间等新型领域的安全利益。在事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根本问题上决不退让和妥协。国防政策的防御性与保卫国家利益的坚决性是统一的,如果有谁敢于危害我国的核心利益,我们有权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
(二)坚持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
这是新时代我国国防的鲜明特征。国虽大,好战必亡。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中国由积贫积弱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靠的不是军事扩张和殖民掠夺,而是人民勤劳、维护和平。我们主张通过平等对话和谈判协商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恃强凌弱,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坚持结伴不结盟,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反对侵略扩张,反以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决不走追逐霸权:“国强必霸”的老路。无论将来发展到哪一步,都不会威胁别国,都不会谋求建立势力范围。
(三)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https://www.daowen.com)
这是新时代我国国防的战略指导。坚持军事服从政治、战略服从政略,适应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新要求、战争形态演进新趋势,与时俱进地加强军事战略指导,为国家和平发展营造有利战略态势。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原则,实行积极防御,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强调遏制战争与打赢战争相统一,强调战略上防御与战役战斗上进攻相统一。
我国始终奉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无条件地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主张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不参加核军备竞赛。我国坚持自卫防御核战略,目的是遏制他国对我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确保国家战略安全。
(四)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
这是新时代我国国防的发展路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新时代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能打仗、打胜仗,推动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智能化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不断提高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能力。新时代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大的提升。同国家现代化进程相一致,全面推进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五)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这是新时代我国国防的世界意义。我军是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定力量。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营造平等互信、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坚持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加国际维和、海上护航、人道主义救援等行动,加强国际军控和防扩散合作,建设性参与热点问题的政治解决,共同维护国际通道安全,合力应对恐怖主义、网络安全、重大自然灾害等全球性挑战,积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