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环境评价原则
环境评价(EA)(又称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说明,即EIAs和EISs)的目的是使决策者了解项目的正面和负面影响以及相关的降低措施。
IHA的政策立场是,环境评价应在项目层次进行。
环境评价应考虑到更高层次的国家或地区政策以及战略性评价,其中包括对相关河流(流域)已完成的评价。应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某个项目是否会由于其规模、性质或地点而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所有对环境有潜在巨大影响的水电项目都应进行环境评价。环境评价应建立在科学和真实信息的基础上,应针对被评价项目的规模和性质以及现有信息中的各种因素。
IHA成员应采用适当工作程序或工作规范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以及环保问题。
应当给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过程的机会。应当以文件对他们的职责及获取信息的权利加以说明。
IHA支持有关各方(政府、开发商、有关的社区)之间的工作过程和协调的透明化,并建议开发商在项目规划早期即向国家或地区资源管理机构咨询,协助他们确定要解决的环境问题和所需做的研究,并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表。
管理机构应制定有评价和审批程序的明确、合理的时间表。
IHA提出的环境评价步骤如下。
初步筛选
目的:确定项目风险和效益的种类和规模,并保证其符合环境及其他的相关政策。
确定范围
目的:根据法规管理要求和公众意见,确定环境评价的类型、等级和指南。该《指南》应确定待解决的项目层次的关键环境问题;这些问题与项目有关,并与存在的风险的规模和类型相吻合。
开展环境研究
目的:研究管理机构提供的《指南》中列出的关键性问题,并向决策机构提供与项目立项、建设、运行和管理相关的环境信息。
评价(https://www.daowen.com)
目的:决策机构要评审项目发起人提供的信息质量,并确定项目批准/许可证的条件。
执行(建设和运行)
目的:根据共同认可的条件,对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环境问题进行管理。
监控
目的:根据特定管理计划、许可条件、自愿协议,对预期的影响和降低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控。
IHA认同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例如,水电站)的环境评价应在政治、社会、经济的大范围内进行。这是在更广范围内进行决策过程中的一个步骤,一般为决策机构提供以下书面信息:
对项目的全面描述;
目的说明,包括清晰的目标、计划的成功标志;
项目所在区域现有的环境描述;
项目的合理性,包括备选方案评价;
环境、社会、经济方面的研究,包括取消该项目造成的后果;
任何拟实施的最大限度减少环境危害或改善环境的措施;
与利益相关者沟通/协商过程的情况说明。
IHA赞同在项目完建之后进行审查,以评定项目在环境评价中提出的目的、目标和成功的标志性工程的完成情况。
取得公众认可的一个关键因素应是项目发起者和地方社区就进行环境评价所需的合作的性质和范围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
IHA鼓励双边和多边开发机构为发展中国家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制度和能力建设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