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 怎样评价和报告审核客观证据?

3.3.4 怎样评价和 报告审核客观证据?

审核是将审核客观证据与审核标准相比较,以确定结果。证据是通过访谈、视察和文件审查所收集到的客观信息。标准是应该达到期望水准或规则。在对执行情况作审核时,准则就是规定、指南或标准。

将客观证据与准则进行比较,以确定所审核的对象是否与准则相符。结果与准则可能相符,也可能不相符,这种判断本身就是一种结果。因此,审核总是会产生结果,即使被审核的对象与准则完全相符。

重要的是审查员要十分详细地记录所有能得到的审核客观证据,无论是不足的还是相符的。如果发现不符合准则之处,审查员必须确保被审核人或其代表认可这些不符合的事实。(https://www.daowen.com)

审核结果按三个标准来评价:

(1)被评价的参数是否符合要求的标准;

(2)审核结果是否得到验证;

(3)审核结果是否揭露了任何现有的、残留的、固有的、偶然的或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