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况】2019年是肃宁县司法局确定的“工作成效提升年”。司法局以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肃宁任务为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劳教帮教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全力筹划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打造“枫桥经验”肃宁升级版模式。肃宁县和县司法局在沧州市“七五”普法中期验收中分别被评为普法先进县和普法先进单位,党支部书记常鸿飞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省级先进个人。
【行政执法】全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6月20日顺利召开。按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肃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设在了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将担负起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工作。11月,审查全县647名持证人员执法资格,共清理因调离、退休、转岗、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12人,并建立全县执法人员电子信息档案。11月2日,组织全县持证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件年检考试,通过严格管理和考核,有效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12月,依法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罚没主体资格,确定行政罚没主体资格部门29个,保证执法部门罚没主体的合法性。
【社会综合治理】助力全县254个村到2021年底实现“零非访”目标,10月12日,成立肃宁县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局长白金堆兼任,副主任由孙沛宁、袁树凯、彭入堂、齐广君、靳艳峰、刘哲兼任,办公室负责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工作,明确小组成员职责,负责制定推进全县社会治理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协调县直相关部门力量,指导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开展好社会治理工作。
【法治宣传】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指挥部的作用,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督促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4月15日组织协调县委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在县文化艺术中心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型普法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力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4月25日至30日组织法宣股和9个乡镇司法所开展新一轮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5月19日和21日法宣股会同司法所分别在付家佐乡庙会、窝北镇庙会期间进行宪法宣讲活动,发放宪法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群众受教育面非常广泛。8月6日成功组织处级以上领导班干部和普通干部的宪法考试,使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有效提升。10月16日,县司法局在文化市场交流中心成功举办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学宪法、书原文”书法大展,结合这次“学宪法、书原文”书法大展,县司法局普法办现场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和宣传品近千余份,在观展的同时得到书法文化艺术熏陶,收获宪法法律知识。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普法活动,通过活动提升全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新改版的肃宁司法新浪微博日均发微博数量超过25条,成功跻身全国政法系统前20名。司法局录制的法治微视频“我与宪法”荣获省级三等奖。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上半年建成景口法治文化园和前堤宪法文化园,下半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复核工作已完成,经过不懈努力,成功保留了北景口村和前堤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在沧州市“七五”普法中期验收中,肃宁县和肃宁县司法局分别被评为“普法先进县”和“普法先进单位”,党支部书记常鸿飞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省级先进个人。
【人民调解】紧紧围绕“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的目标,加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民间矛盾纠纷排调机制,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深化排查黑恶势力线索,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新选举254个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全年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768件,调解成功755件,成功率98%以上,排除纠纷270次,预防纠纷416件,未发生民转刑案件。(https://www.daowen.com)
【法律服务】7月16日,肃宁县公证处根据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申请,对2019-8号土地使用权依法公开拍卖活动现场监督公证。公证监督积极介入土地拍卖、出让等交易活动,提高了肃宁县国有土地拍卖活动的公信度,从法律上保证了国有土地权拍卖出让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有效地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也保障了每一位竞买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充分发挥了公证为国有土地正常流转提供良好法律服务的职能。10月15日,肃宁县公证处根据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人马坡的申请,对肃宁县保障性住房摇号活动现场监督公证,对整个过程严密监督,确保此次摇号分配过程及结果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让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和孤老病残家庭放心、满意。11月10日,县公证处全员参加2019年肃宁县针织与皮草时尚休闲服装设计大赛决赛,保证大赛过程的真实性与公平性。
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努力,年初,为河南61名农民工讨回73万元工资。6月6日成立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至年底,共解答法律咨询535余人次,援助案件60多件。建立律师进校普法分包制度,组织全县30名律师分包全县所有学校,包校律师每季度至少为学校普法一次。平时建立普法信箱,师生有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律师请教,使校园普法具有持续性。全年,法援中心共进校园普法8次,收受教育师生达5600人次。开展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全年为15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收到良好效果。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完善“一乡一庭”诉调对接模式,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8月20日,在艺术中心组织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邀请石家庄市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王俊龙来肃宁授课。截至年底,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6件,代书法律文书154件,解答法律咨询5890人次。
【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工作】1月,在付家佐乡北石堡建成“阳光中途之家”社区矫正基地,为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劳动、实践、改造提供了场所。依托社区矫正基地有效保证矫正人员“两个八小时”(每月学习8小时,每月劳动8小时)制度的严格落实,促进矫正人员的全面改造,提升矫正工作水平。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给2名符合条件的矫正人员办理特赦。在矫正工作中,完善因人施矫措施,制定一人一矫正方案,使矫正措施更具针对性。加强管控和无缝衔接,实现社区矫正人员解除后向安置帮教的顺利过渡。上半年和下半年检察院2次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况执法检查,对社区矫正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9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5名,期满解除78名,其中给予警告2人、再犯罪1人、迁出1人、撤销缓刑1人,至年底,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3名。全年,司法局共走访社区矫正对象229人,个别谈话95人,组织矫正人员公益劳动40次。
(刘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