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23次奔波为农民工“撑腰”肃宁法院师素镇“一乡一庭”助力农民工成功讨薪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附:23次奔波为农民工“撑腰”肃宁法院师素镇“一乡一庭”助力农民工成功讨薪

“签了!给6万3,这工钱总算是要拿到手了!”,8月6日,历时一年多,在师素镇“一乡一法庭”的帮助下,师素镇靳某某等20多名年过六旬的老人跨县讨薪案件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某(饶阳县人)、张某(饶阳县人)同意偿还欠薪6.3万元。

2017年1月至7月,师素镇的靳某某等20多名年过六旬的老人,为李某某、张某位于肃宁县师素镇南李庄的春秋棚打工,每天工资60元。但是老人们辛苦工作数月,李某某、张某分文未付,只是在老人们的记工本上留下签名的欠条。2017年8月,李某某、张某不再承包该春秋棚。老人们多方讨要欠薪,李某某、张某都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后拒接电话,音信全无。(https://www.daowen.com)

2018年6月21日,多方求助无果的靳某某等人听说镇里建了法庭,于是他们来到师素镇“一乡一庭”寻求帮助。陪审员黄加海、李长京接待了他们,并将案情上报肃宁法院。考虑到案件归属地及执行问题,经研究,肃宁法院指导师素镇“一乡一庭”制定讨薪工作方案,到案件当事人李某某、张某户籍所在地饶阳县起诉。由陪审员黄加海、李长京担任代理人,为老人们义务起草诉状,帮助老人们追讨欠薪。为了不让老人留汗又流泪,黄加海、李长京积极帮助老人搜集证据,整理法庭辩论思路,自己出车23次奔波于肃宁县与饶阳县之间,从没有一句怨言。老人们那一双双焦虑的眼睛,就是陪审员们不辞辛劳来回奔波的压力和动力。

被告李某某、张某没有想到这几位年过六旬的老人能到饶阳县法院进行起诉,百般抵赖,但是面对充足的证据他们没有耍赖的余地。最终在陪审员黄加海、李长京、宋伯杰的帮助下,经饶阳县人民法院调解,靳某某等20余位老人与被告李某某、张某成功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张某全部偿还欠薪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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