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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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9年是“三年再造一个新肃宁”的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年和决胜年。县民政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盯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问题整改和年终考核三大导向,尽锐出击、决战决胜,突出抓好民生重点工作,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扶贫攻坚】2018年12月底,全县建档立卡总数为1226户2474人,其中,未脱贫人口636户1375人,脱贫享受政策590户1099人。肃宁县严格把握“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认真核定每个贫困户的收入,严格履行精准退出程序。2019年沧州市对肃宁县下达减贫任务866人,全县实现509户1084名贫困人口脱贫,完成了市下达任务的125%,贫困发生率降为0.078%,确保不让一人出现返贫。截至2019年12月9日,除去自然减员,全县建档立卡总数为1187户2414人,其中,未脱贫人口剩余113户248人,脱贫享受政策1074户2166人。

【脱贫攻坚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干部的主体作用,创新机制体制,落实十个到位,较好地完成了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目标。充分发挥“县级干部、县直干部、乡镇干部、村干部和驻(包)村工作队、督导指导组”五支队伍的主体作用,推动扶贫政策和扶贫措施精准到村、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切实提高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建立健全“六大体系”。建立目标体系、政策措施体系、工作运行体系、问题整改体系、督查落实体系。推动“十个到位”提质增效。着力增加农民收入,做到产业扶贫落实到位;激发“内生动力”,做到就业扶贫落实到位;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做到科技扶贫落实到位;落实“智力扶贫”,做到教育救助落实到位;推行“健康扶贫”,做到医疗保障落实到位;实施“安居工程”,做到住房救助落实到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保障兜底落实到位;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到位;推动“合力攻坚”,做到社会扶贫落实到位;激发“源动力”,做到精神扶贫落实到位。11月13日至20日肃宁县代表沧州市迎接省脱贫成效的实地考核、第三方评估考核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三方绩效考核,三项考核均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建立完善防返贫工作机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构建四重保障。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基础上,县政府出资63.96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商业健康补充保险,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个人负担比例控制在5%左右。为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构建防返贫机制。县政府出资84.63万元,为非建档立卡人口的五保、城乡低保、孤儿投保商业健康保险每人300元,从住院补助、住院医疗再报销、因病死亡、意外伤残等方面给予全面保障,确保不让一名高于建档立卡标准的边缘户因病、因意外返贫,建立起防返贫机制的第一道屏障。为边缘户构建防返贫机制。县政府出台了《肃宁县精准防贫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左右的非低保、五保户,纳入边缘户管理。至年底,县财政已对92户(246人)缴纳每户250元的防返贫保险,从因病、因灾、因意外、因学等因素予以综合保障,建立起防返贫机制的第二道屏障。

【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社会兜底保障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根据省脱贫攻坚的实际,做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提标扩面的工作部署,要求肃宁县达到1.8%。从2019年1月起县政府研究决定继续提高城乡的低保标准和补差标准。全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40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420元;农村低保标准补差标准由每人每年4500元、每人每月25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680元、每人每月300元。8月全市开展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沧州市下达肃宁县指标为低保人数要达到4299人,低保率达到1.8%。全县低保人数为2229人,需增加2070人,距离市下达的指标差距很大,任务非常艰巨,县民政局克服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薄弱、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重重困难,截止到12月10日,全县共新增低保人数2092人,农村低保人数达到4321人,低保率达到1.81%,超过省、市下达的1.8%的任务目标。全县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达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扩面工作排在全市前五名,受到市局领导充分肯定。

【尚村养护院建设】尚村养护院项目是市、县两级的重点民生项目,是2019年县民政局承担的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之一。项目占地13亩,总建筑面积7172.29平方米,地下面积260.40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服务楼一栋,三层框架养老用房两栋与综合服务楼相连,床位数为150张,该项目总投资2495万元。4月正式破土动工,9月完成主体楼施工,年底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整体工程已完成90%。县民政局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确保全年工程进度。(https://www.daowen.com)

【基层服务能力建设】5月28日,省民政厅副厅长就民政工作到肃宁县进行调研,实地查看县、乡、村级三级民政便民服务大厅,对肃宁县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给予充分肯定。民政基层能力建设在人员、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肃宁经验值得借鉴复制。近年,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依托全县“四级网络便民服务平台”,在全县全面形成以四级网络平台为依托,不断创新社会救助机制,织牢扶贫兜底网络。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政服务事项全部整合到网上进行办理、审批,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形成市、县、乡(镇)、村四级网络服务平台,全面做到县有协调机制、乡(镇)有窗口平台和台账、村有民政协管员和花名册、户有证件和银行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做好宣传氛围。局机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指导各乡镇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广场大屏幕等手段,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宣传党的主张,引导群众发自内心地听党话、跟党走,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筑牢抵御歪风邪气和黑恶势力侵蚀的思想防线。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宣传标语三百多条,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强化资格审查。在村“两委”换届中,严把村委会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凡是曾受刑事处罚和因个人贪腐被处分的全部取消了参选资格。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自3月4日起,配合组织部重新对全县254个村村委会干部进行审查,再过一遍筛子,重点查看受过刑事处罚、是否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清理了3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进一步净化干部队伍。强化教育培训。配合组织部连续举办6期村“两委”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驾驭农村工作的本领。

【五保供养核查】8月至10月,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一起对全县五保户进行全面复审、调查,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五保条件的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县分散供养五保户1145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金696万余元。

【残疾人生活补贴】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贫困户,重度的(1~2级)每月可享受60元的护理补贴,有低保的重度残疾人(1~2级)可再享受每月111元的生活补贴,有低保的轻度残疾人(3~4级)可享受每月66元生活补贴。全县有困难残疾人876人,重度残疾人2693人,两项补贴全年发放200余万元。

【孤儿救助】至年底,全县共有22名孤儿。认真做好全县孤儿救助工作,对全县孤儿重新进行核查登记造册,走访慰问全县孤儿,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生活困难问题。孤儿的救助金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50元,全年发放救助金224400元。

(刘建臣 王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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