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立足中国发展现实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深刻理解这一战略布局的理论渊源、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内在联系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这一战略布局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深刻把握这一战略布局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认识不断提高到新水平,不断提升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落实好“三大战略”及其他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这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新战略新任务落到实处。一方面,推动实施“三大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一带一路”建设提出的八项要求,切实把“一带一路”建设作为强化双边、多边、次区域合作,构建合作共赢新型国际关系的战略平台。紧紧围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战略核心,积极有序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另一方面,落实好双创、国际产能合作、新型城镇化等其他重点任务。鼓励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铁路、核电等优质产能走出去步伐,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产能合作。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育发展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促进重点地区城市群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基本经济制度、产权制度、市场体系、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宏观调控等领域,实施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同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抓好电力体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盐业体制、国有林场林区等全局性的重大改革,强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功能,推动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

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法治建设。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立法。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二是加快社会建设领域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融合业务党务队伍建设,发挥好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在发展改革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二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三是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引领经济新常态、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度扩大总需求,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良好发展预期,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