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相互关系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相互关系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立足我国实际,顺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从破解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发,在深入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光辉,饱含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

从时间轴来看,“四个全面”是在不同高层会议场合逐步提出的。

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时间表,以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等具体内涵。

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要求,并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进行了部署。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言简意赅、精辟深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整体,它既包括战略目标,又包括战略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都不能缺的三大战略举措。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动力源泉,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招”;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石;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推动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实践新成果,是对党治国理政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丰富发展,集中体现了时代和实践发展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的行动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