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道
我国对媒体报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集中在三部法律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事诉讼法》,前两部法律主要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刑事诉讼法》则是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对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同时设置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较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