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症的治疗原则
2026年09月03日
骨质疏松症的治疗原则
治疗骨质疏松症的药物主要分为骨健康基本补充剂和抗骨质疏松症药物。联合治疗包括上述两者(抗骨质疏松症药物和基本补充剂)的联合(“广义的联合治疗”)及单纯抗骨质疏松症药物的联合(“狭义的联合治疗”)。序贯治疗是基于对骨重建周期的认识、不同药物或干预措施的依次和周期使用。理想的联合治疗应该是两种或多种药物联合使用,产生尽可能多的叠加作用和协同作用,使疗效最大化,同时不增加副作用。
有关抗骨质疏松症药物的联合应用及序贯应用,目前临床上尚无相关指导标准。钙剂和维生素D,包括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的联合应用是公认的。上述药物作为基础治疗药物,可分别与抗骨吸收药物、促骨形成药物或其他类型药物合用。常用的方案是在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的基础上加用双膦酸盐;若患者出现严重骨痛,可使用降钙素;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妇女可依据获益与风险比,权衡是否采用绝经激素替代治疗;围绝经期女性在应用低剂量雌激素的同时,骨量丢失较为显著者可以考虑在短时间内合用其他抑制骨吸收的药物;使用雌激素或雌激素受体调节剂治疗的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妇女,必要时可加用甲状旁腺激素类似物(特立帕肽),因为特立帕肽与雌激素联合应用的效果强于单独应用雌激素。
如出现以下情况可考虑药物序贯治疗:(https://www.daowen.com)
◆某些骨吸收抑制剂治疗失效、疗程过长或存在不良反应时。
◆骨形成促进剂的推荐疗程为终身使用不超过24个月,此类药物停药后应序贯治疗。推荐在使用甲状旁腺激素类似物等骨形成促进剂后序贯使用骨吸收抑制剂,以维持骨形成促进剂所取得的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