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6

例题6

肺血栓栓塞症抗凝治疗药物不包括(BD)

A.肝素 B.氯吡格雷 C.华法林

D.阿司匹林 E.低分子肝素钠

图示

抗凝血治疗 为肺血栓栓塞症和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基本治疗方法。

(1)适应证:用于急性低危(或非大面积)肺血栓栓塞症和(或)中危(或次大面积)肺血栓栓塞症患者以及高危(或急性大面积)肺血栓栓塞症患者溶栓后的序贯治疗。

(2)禁忌证:如活动性出血、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减少症(HIT),未予控制的严重高血压等。对于确诊的肺血栓栓塞症病例,大部分禁忌证属相对禁忌证。

(3)抗凝血药:肝素、低分子肝素、选择性因子Ⅹa抑制药和维生素K拮抗药(常用华法林)。(https://www.daowen.com)

(4)抗凝血方案和疗程:如不同低分子肝素的剂量不同,不同厂家制剂需参照其产品使用说明。

(5)抗凝血治疗的注意事项

1)使用肝素必须监测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并据此调整剂量,尽快使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维持在正常值的1.5~2.5倍的有效治疗水平。使用低分子肝素过程中则无须如此。

2)在使用肝素/低分子肝素,使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达到和稳定在有效治疗水平后,应加用华法林,与肝素/低分子肝素至少要重叠4~5天,当连续2天测定INR达到2.5(2.0~3.0)时,或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至1.5~2.5倍时,即可单独口服华法林治疗,并根据INR或凝血酶原时间调节其剂量。

3)口服华法林至少3个月;对于栓子来源不明的首发病例至少抗6个月;多发性VTE或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者,抗凝需12个月或更长,甚至终身抗凝。

4)妊娠的前3个月和最后6周禁用华法林,可用肝素或低分子量肝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