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选择三家以上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然而,由于邀请招标限制了充分的竞争,招标人应尽量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法》规定,国家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的特点是:
(1)邀请招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https://www.daowen.com)
若招标按时间顺序列分,招标方法有下列几种:
(1)一次招标。指一项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概算、建设用地、施工条件等均已完备后,整个工程一次进行招标。采用这种方法,定标后一次签订合同,就确定了整个工程承包的内容。此法便于管理,但事先必须做好所有招标准备工作,故前期准备时间较长,对较大型工程,投资效益发挥时间将会后延。
(2)多次招标。系指较大型工程按工程(分项目)阶段分成几次招标,如分别进行土方、场地平整、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等招标,当工程规模较大、设计图纸分阶段供应时,采用这种招标方法,建设单位可争取时间提前开工,早见效益。
(3)分项招标。分项招标是指一项工程分成若干子项分别招标。承包固然有其不容置疑的优点,但多家承包商在一个建设工地施工时所形成的空间上的交叉和时间上的衔接,却是一道不易解决的问题。它将给施工调度带来巨大的压力,这就要求建立一个业务熟练、人员干练、强有力的施工组织与指挥机构,以协调各方步伐,调整相互关系做到这点也并非易事。所以,它从反面说明了分项承包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