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的传播媒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招标公告的传播媒介

招标公告通过大众化的传播媒介,毫无保留地向国内或国际公众发布时,即属招标广告。也就是说,当招标机构希望引起较多数量的卖方参加竞争时,采用发出招标广告的形式。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按国家计委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在其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同时还应在《中国水利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7日。招标人应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招标公告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数量。(https://www.daowen.com)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向3个有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按照本规定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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