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建程序
(1)以天津市为例,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领取《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表3-1)。
(2)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填写《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后并携带初计批复文件和计划下达文件以项目法人证书复印件,递交市水利工程建交易管理中心,市水利基建管理处负责审核。
(3)凡符合要求的,市水利基建处当日予以办理,最迟不超过3天。(https://www.daowen.com)
表3-1 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项目法人或其他项目责任主体填写;
2.填写本表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字迹应清晰整洁;
3.本表填报一式三份,不得使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