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水利部令第14号)。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5号)。

(5)《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2001年7月27日计政策(2001)1400号)。

(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5日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

(7)《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01年6月18日国家计委令第9号发布)。

(8)《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年7月1日国家计委令第5号发布)。(https://www.daowen.com)

(9)《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2000年7月1日国家计委令第4号发布)。

(10)《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2000年6月30日国家计委)。

(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0年6月30日建设部令第79号发布)。

(1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0年5月1日国家计委令第3号发布)。

(13)《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2000年3月4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水建管[1998]481号)。

(15)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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