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建设工程招标的评标程序
评标活动一般采用评标会的形式进行,评标会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召集,由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
评标会的程序,一般是:
(1)开标会结束后投标人退出会场,参加评标会的人员进入会场,进行会议签到,由评标组织负责人宣布评标会开始。
(2)评标组织成员审阅各个投标文件,主要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正副本之间的内容是否一致;投标文件是否有重大漏项、缺项;是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保留条件等。
(3)评标组织成员根据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只对未被宣布无效或作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4)如有必要,评标期间评标组织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的问题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https://www.daowen.com)
从评标组织评议的内容来看,通常可以将评标的程序分为两段三审。两段指初审和终审。三审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一般只发生在初审阶段。
在不分初审、终审的情况下,评标组织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审查、评议程序,一般是:
(1)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
(2)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性评估;
(3)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估;
(4)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与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