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审查招标文件
1.编制招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项目的初设文件、招标项目的规范、规程、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及批复、技术要求、图纸及计文批复、招标文件范本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编制。
编制内容包括: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监理实施条款、合同协议书格式、廉政承诺书格式、投标报价书格式,投标报价书附录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投标辅助资料、资格审查资料等。
招标文件的语言严谨、规范、流畅、表述一致、格式清晰。(https://www.daowen.com)
2.审查招标文件
招标人邀请的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规程以及行业的要求;招标文件是否有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招标人的内容,进行审查修订,见招标文件审查表(附表8-3-1)。
附表8-3-1 招标文件审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