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业准入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指中国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对持证上岗的管理,制订的准入制度。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目前,我国已开始在一部分职业领域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并就准入做出了具体规定。按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上公布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凭证招聘用工。
目前我国就业制度改革措施的发展方向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注重就业公平
我国通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城乡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等劳动就业措施实现深度转型,更加强调就业公平,其中包括性别公平、学历公平、保障就业公平等。国家希望能够为劳动者提供更为平等的竞争平台。只有在公平的就业竞争环境中,每个劳动者才能享受到公平的待遇,凭借自身的实力得到就业机会,这也有利于在竞争中提高劳动者的整体素质。
(二)注重构建法律体系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强调了我国继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十九大报告标志着我国将坚定不移地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同时,在就业制度领域也建立起了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形成完善的就业制度管理系统,这是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我国就业制度现状的重要方式。
(三)注重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https://www.daowen.com)
就业制度涵盖的不仅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内容,同时也包括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内容。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可能会遭受到一些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会给劳动者的身体或精神带来创伤,甚至会影响今后的劳动和生活。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就需要发挥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劳动者能够在遭受意外事故的时候,得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不仅能够保障劳动者个人的最基本生活,同时也可帮助劳动者的家庭维持基本的生活条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能使我国目前的就业制度更完备。
(四)注重健全职业教育体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随后,教育部印发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提出了总体目标和总步骤: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得到广泛宣传,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更加完备,人才培养层次更加完善,专业结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衔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基本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基本形成,职业教育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统称,下同)共同推进的技术技能积累创新机制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体系的层次、结构更加科学,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适应经济社会需求,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运行机制、重大政策更加完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各类职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同时指明了“坚持政府统筹规划、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坚持产教融合发展、坚持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
完备健全的职业教育体系微观上可以解决经由职业教育机构培训的劳动者的就业问题,宏观上可以缓解供给需求矛盾,缓解社会压力。
(五)注重与国际接轨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我国立足于国情,密切关注国际经济发展形势,采取了积极主动的姿态,充分鼓励企业在国际经济中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对外输出,主动参与到经济发展与经济秩序制定的行列中,缓解国内就业压力。现下的“自主择业”的制度更注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和实现个人价值方式选择的多样化。它以市场运行为基础,使高校在培养毕业生上强化了与社会需要的联系,拥有了很大的自主选择权。拥有了较大自主权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除了政府、事业单位会受到编制、名额的限制,其他的用人单位都可以按照自身企业的发展需要,招收合适的人才。现行的就业制度在更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体价值和自主价值。
同时,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对学校的专业设置、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也是重大的考验。学生毕业后学生自主择业,需要依靠实力竞争上岗,而这实力大部分来源于在学校所接受的教育和学校的培养。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社会市场需要、学术和教学水平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教育管理是否严格、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合理都可以在毕业生的就业过程中得到检验。因此,学生的“主动性”可以有力地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反过来也可促进学校找到教学改革的方向。学校应根据毕业生在社会竞争中的得失成败、反馈等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办学水平和竞争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是经济行为的主体,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正适应了用人单位的愿望,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想在市场中选择到所需的人才,也需增强自身的企业吸引力。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国家、社会、学校以及个人主动性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调整,使各方面利益趋于平衡,同时也使就业制度向着更加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