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合作学习”的基本理念

(二)美国“合作 学习”的基本理念

“合作学习”(Cooperative Learning)是20世纪7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并在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一种富有创意和实效的教学理论与策略。由于它在改善课堂内的社会心理气氛、大面积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促进学生形成良好非认知品质等方面实效显著,很快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并成为当代主流教学理论与策略之一,被人们誉为“近十几年来最重要和最成功的教学改革”。

美国“合作学习”研究的重要代表人物——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斯莱文(Slavin)认为:合作学习是指使学生在小组中从事学习活动,并依据他们整个小组的成绩获取奖励认可的课堂教学技术。明尼苏达大学“合作学习中心”的约翰逊兄弟(D.W.Johnson&R.T.Johnson)认为,对于任何一种“合作学习”方法的有效应用,有五个要素是必不可少的:①积极的相互依赖关系,使合作小组的成员确信他们是“同舟共济”的,这可以通过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学习材料或奖励的相互依赖性来保证;②面对面的交互作用,确保每位合作成员都能够直接交流,建立并维护合作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③个人责任,每位成员都要承担一定的学习任务,并对完成全组学习任务负有责任;④合作技能,即与他人在小组中协同学习所需要的组织能力、交流能力、协调能力、相互尊重的态度等;⑤集体自加工,小组成员采取自我检查或反馈的方式考查集体学习的情况,以保持合作活动的有效性。

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我国也出现了“合作学习”的研究与实验,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专门提及“合作学习”,指出:“鼓励‘合作学习’,促进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共同发展,促进师生教学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