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北边界河段灌溉用水高峰期水源不足是水事纠纷的主要原因
漳河上游水事纠纷缘于争水争地,随着国务院国发(1989)42号文件和《漳河侯壁、匡门口至观台河段治理规划》逐步实施,争地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分水控制工程大部分已经建成,无序引水的局面已得到初步控制。由于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适应农业灌溉用水的需要,河南、河北边界河段灌溉用水高峰期水源不足已成为水事纠纷的主要原因。
1.争地矛盾已基本得到控制
水利部批准海河水利委员会组织编制的《漳河侯壁、匡门口至观台河段治理规划》对争地矛盾的河段的河道治导线作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治导线的划定、埋桩定位等工作已经完成,作为河南河北两岸建设护地坝等河道工程的控制线,并拆除了超出河道治导线控制范围的挑水丁坝等违章工程设施。使两岸修地护村有章可循,基本消除了发生争地纠纷的隐患。
2.初步具备了控制左右岸无序引水的基本条件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漳河地区无序开发的局面,协调解决河南、河北两岸为争水不断发生纠纷问题,自1984年起,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会同三省有关单位开始制订漳河水量分配方案。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多方协调,1989年6月国务院以国发(1989)42号文件批准了水利部上报的漳河水量分配方案。这一文件至今一直都是漳河上游水资源管理和水事纠纷调处的基石。(https://www.daowen.com)
国发(1989)42号文件对河南、河北的分水比例作了明确的规定,《漳河侯壁、匡门口至观台河段治理规划》也对实施水量分配方案的分水控制工程等做了具体的规划,并且这些分水控制工程大部分已经建成。因此对河南、河北两岸的分水控制已具备了初步条件,左右岸无序争相引水的局面有望得到有效的控制。
3.关键时段水源不足成为争水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是沿河村庄用水不足引发水事纠纷。在水事纠纷多发河段,河滩地是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资源,河滩地的产粮直接关系其生存保障和生活水平,因此沿河村庄用水不足是水事纠纷发生的一个主要诱因。根据多年来的实际情况统计,在灌溉高峰期河道基流水量根本不能满足沿河浇地用水需要,关键时段缺水200万~300万立方米。
二是四大灌区关键时段灌溉用水紧张引发争水纠纷。红旗渠等四大灌区是当地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建成的,在当地群众的心目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上游来水的减少,灌溉条件逐渐恶化,尤其是在灌溉高峰期,最基本的灌溉用水也难以得到满足。据多年实际情况统计,四大灌区关键时段缺水约5000万~800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