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审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2002年3月,部规划计划司、审计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审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审发[2002]4号),确定了水利前期工作经费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项目的立项程序、计划管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效益及项目成果4个方面,明确了审计调查的范围、时段和组织领导等方面的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各单位首先对水利前期工作经费进行了自查。大部分单位成立了由单位分管领导为组长,审计、监察、规划计划、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计调查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自查,主动认真地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了水利前期工作经费自查报告。为了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部审计室还组成审计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水规总院、调水局、信息中心(水文局)水利前期工作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试点。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部审计室安排16个工作组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联审互查。各工作组采用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分别提交了重点抽检和联审互查报告。同时部审计室还组织了对新疆、甘肃、青海的审计检查、调研。8月,部规划计划司又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利前期工作计划检查及加强成果管理的通知》,开展了水利前期计划和成果管理专项检查。部经济调节司组织开展了水利前期工作回收经费的收缴、使用情况清理工作。

本次审计调查自查的单位18个,共提交自查报告18份;联审互查和重点抽查的单位16个,共提交联审互查报告16份。自查和联审互查、重点抽查的资金共82900万元,占3年前期工作经费计划总投资的49%。审计调查共发现各类有问题资金8942.19万元,提出审计调查意见和建议115条。绝大部分单位对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给予了应有的重视,有的单位落实措施主动整改,加强了对水利前期工作的管理。(https://www.daowen.com)

黄委、长江委、海委等单位在自查和重点抽查中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其中黄委重点检查面占总经费的94%,海委重点检查面占总经费的60%,长江委重点检查面占总经费的47%。长江委自查报告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不仅揭示了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而且审计调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为加强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和单位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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