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的基本情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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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的基本情况
国库集中支付就是财政性资金支出通过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大类。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主管单位逐级审核和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的支付指令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2001年7月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选定为试点项目,经过二个月的准备,2001年9月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2001年9月26日,淮委批复2001年第三季度9月份用款计划10000万元,其中:直接支付额度9000万元;授权支付额度1000万元。2001年10月15日,申请办理第一笔直接支付业务,金额为8171.37万元,2001年11月24日,施工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历时40天时间。2001年10月22日办理第一笔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直接支付业务成为全国第一家试点支付成功单位。(https://www.daowen.com)
2001年累计收到用款计划50000万元,2001年底未支用额度40399.27万元,财政部予以注销。截至到2002年8月底,累计收到用款计划60399.27万元,其中:本年用款计划40000万元,恢复2001年用款计划20399.27万元。到本年8月底截止,累计支出国库资金32802.15万元,其中:办理直接支付8次,累计支付32158.03万元,(详见表1),授权支付644.12万元。
表1 中央财政直接支付统计表 单位: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