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五、保障措施

各级血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血吸虫病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的领导,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及时安排落实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为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保障。各级血防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血吸虫病疫点调查和处置的技术、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各级血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血吸虫病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的管理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组织相关的技术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血防工作实际,制定血吸虫病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演练的计划,并组织实施。(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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