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疫点处置
(一)病人治疗
对疫点调查发现的所有血吸虫病病例,应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及时予以治疗。急性血吸虫病患者采用成人(体重以60 kg为限)120 mg/kg、儿童140 mg/kg吡喹酮六日疗法。慢性血吸虫病患者采用成人(体重以60 kg为限)40 mg/kg吡喹酮一次顿服或60 mg/kg二日疗法、儿童50 mg/kg一日疗法或70 mg/kg二日疗法。
(二)预防性服药
根据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对同期有疫水接触史的人群进行早期预防性服药,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发生。预防性服药的药物和时间是:吡喹酮(40 mg/kg体重)应在首次接触疫水4周后服用,蒿甲醚(6 mg/kg体重)应在接触疫水2周后服用,青蒿琥酯(6 mg/kg体重)应在接触疫水1周后服用。
(三)病畜处置
对疫点调查发现的所有病畜,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及时予以治疗或进行宰杀淘汰等处置。同批家畜应开展扩大治疗。治疗剂量黄牛按30 mg/kg体重、水牛按25 mg/kg体重、马属动物建议按25 mg/kg体重、羊按20 mg/kg体重、猪按60 mg/kg体重1次口服,其中黄牛以300 kg、水牛以400 kg体重为限,马属动物体重建议以250 kg为限。
(四)环境处理(https://www.daowen.com)
在血吸虫病疫点及其周围有钉螺的水域和钉螺孳生地,采用药物灭蚴、灭螺方法杀灭尾蚴和钉螺,使钉螺平均密度控制在0.01只/0.1 m2以内,同时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时,采用环境改造灭螺的方法彻底改造钉螺孳生地,消灭钉螺。
(五)健康教育
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迅速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六)安全用水与粪便管理
对生产生活用水,疫点处置期间确定或提供安全水源。对病人、病畜的粪便进行灭卵等无害化处理。